2024年黑龙江高考志愿录取顺序是怎么样的及录取顺序安排
更新时间:2024-05-02 07:33:31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高考志愿录取顺序:普通类中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对于采用单个志愿投档的,按照“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下面小编整理了黑龙江高考志愿的相关内容,供2024考生参考。
一、2024年黑龙江高考志愿录取顺序是怎么样的
1、分数优先。也就是说我们的志愿方案中,你的成绩达到院校最低投档线后,省考院需要把你的档案投向这所院校,投档顺序按照你的志愿表院校顺序来投递。
2、遵循志愿。很多家长和同学以为,既然是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那我的志愿顺序就无所谓了,这就又要犯错误了。要知道,省考院在投档的时候是按照志愿顺序检索的,也就是说志愿表中过了投档线的学校,哪个志愿在最前面,就会优先投档到该志愿的学校。所以我们在志愿顺序的设置上,必须是从最优选到最差选择,逐个排序。
3、一次投档,一个考生在一个批次里面只能被投档一次,也就是说,如果投档到这个学校或者这个专业不录取的话,就会被退档,退档后这个批次的所有志愿就全部作废了。
二、2024年黑龙江高考志愿录取流程
1、模拟投档。正式投档之前,考试院会组织一次模拟投档,一是让学生提前熟悉报考流程,正式填报时不至于太过慌乱,二是给各个大学调整时间,按照学生报考人数改变原计划。
只是部分考生模拟投档时,并未太过认真,觉得明白流程即可,模拟填报时不按分数选择。直接填报北大清华复旦等名校,毕竟这也能“圆梦”,但提前熟悉流程最为重要。
2、确定投档比例。各个高校会按照模拟投档的结果,来与之前的投档比进行分析,并进行相应的改正。比例确定后便不再改变,这一点可能与学生无关,提前熟悉流程即可。
3、考生投档。考生正式选择院校与专业,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或是调剂到其他院校,或是将考生档案继续“下发”。相关部门结合考生选择以及高校具体标准,将符合情况的电子档案发给高校,让高校进行录取。
4、高校阅档。相关部门发送给各个高校后,便由高校工作人员阅档,看考生的志愿选择、考试成绩、排名位次、身体情况等内容进行选择。
符合条件的考生被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被分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学生只能“滑档”。高校阅档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出报考人数中的“优秀考生”,按照分数进行选择。
5、高校预录取。高校阅读考生电子档案后,进行“预录取”后,将信息返还给相关部门,由他们进行检查复核。有问题继续更正选择,没有问题录取工作结束,学校确定录取名单。
6、确定名单寄送通知书。预录取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会确定录取名单,随后盖章发给学校。名单上的学生,会被学校录取,随后学校会按照要求,寄送“独具特色”的通知书。
三、黑龙江高考录取规则及方法
志愿投档规则:分数优先、一轮投档、遵循志愿
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出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
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书法学专业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7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省招考院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 100%、105%两个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号和志愿顺序),供高校确定调档比例参考。招生高校在省招考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正式投档比例意见,并上传至信息交互平台。如果高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调整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则按高校原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1:1 比例投档。
对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普通本科第一、二批次 B 段,省招考院在其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 11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再按调档比例补足缺额。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 100%投档。
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 A 段、B 段、本科批次 B 段和高职(专科)批次 B 段,省招考院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到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对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完成。
特殊类型招生批次投档(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省招考院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按考生志愿向高校投档录取。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省招考院按照本科一批 A 段招生所有高校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高校应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使用预留计划完成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全部录取,不得退档;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考院,进入下一批次投档。未经教育部、省招考院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投档和录取。
从2023 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 4 月 10 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省招考院于 4 月 20 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招考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招收强基计划的高校需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组织考生报名、考试及录取相关工作。省招考院在高考录取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有关招生高校。
(1)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须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和录取。调档比例由高校与省招考院协商确定。
(2)报考香港 13 所单招高校(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东华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的考生在高校规定时间内直接在高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在6月25日左右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高校在 7 月 7 日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高校有关要求完成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至省招考院。凡被香港 13 所单招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录取。
(3)报考澳门 6 所单招高校(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的考生在高校规定时间内在高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于6月30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提供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高校有关要求进行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澳门 6 所单招高校录取的考生同时可被内地高校录取,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高校。
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我省实行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须在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上报省招考院。经省招考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本科第一、二批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的高校,录取分数不得低于该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下 80 分。
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网上公开征集志愿,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原报志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