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州科技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0 09:01:1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苏州科技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苏州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苏州科技大学在黑龙江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5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3分;苏州科技大学在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6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6。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河北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3/45627 |
河北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3/10470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496/35433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496/6583 |
辽宁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15/37829 |
辽宁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7/6446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45/27697 |
黑龙江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63/4429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85/68219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6/38213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8/7485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1/24601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4/5879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57/64375 |
广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99/36147 |
广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3/6928 |
重庆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7/37366 |
重庆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6/10009 |
二、苏州科技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本科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
①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高成绩、选考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②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③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所在省投档的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7.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8.其他类型录取办法:
(1)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2)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三、苏州科技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 | 依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 | 依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特别困难4300元; 比较困难3300元; 一般困难23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助学金申请情况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政府一次性返还其在读期间所缴纳学费,本科生每学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本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费减免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特等2000元; 一等1500元; 二等1000元; 三等500元。 | 特等2%; 一等5%; 二等10%; 三等15%。 | |
单项奖学金 | 1、道德风尚奖(100元/人·年); 2、学习勤勉奖(100元/人·年); 3、科研创新奖(100元—3000元/篇); 4、社会工作奖(100元/人·年); 5、社会实践奖(100元/人·年); 6、文体活动奖(100元/人·年); 7、创业实践奖(1000元—5000元/人·年)。 | 学习勤勉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获奖学生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2%,其他按实际情况而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每小时酬金16元; 临时岗:每小时12-16元。 | 约230个岗位 | |||
特殊困难补助 | 金额不等(视学生困难情况发放) | 无限制 | |||
其他项目助学 | 新生爱心礼箱、新生免费公寓用品券、伙食补贴、路费补贴、寒衣捐助等 | 无限制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500元/人 | 无限制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金额不等(视当年情况具体发放) | 无限制 | |||
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 | 金额不等 | 根据社会单位捐赠情况确定 | |||
各类社会捐赠助学金 | 金额不等 | 根据社会单位捐赠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