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邮电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3 04:12:21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南京邮电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京邮电大学录取分数线:南京邮电大学在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15分;南京邮电大学在山西理科本科一批A段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85分;南京邮电大学在辽宁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16分。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河北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15/9678 | 439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85/7166 | 480 |
辽宁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16/7838 | 360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64/5981 | 408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31/25066 | 488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7/12970 | 482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2/4987 | 495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1/9050 | 518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84/35953 | 443 |
广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88/7141 | 475 |
广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1/4160 | 528 |
重庆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95/7761 | 406 |
二、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 普通类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辅助排序分排序录取;投档时如无辅助排序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排序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学校在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报考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
参加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我校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综合分进行排序录取,无艺术类综合分的均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加专业统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考生综合分或总分相同,以考生原始文化分排序录取,如原始文化分仍相同,以考生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 英语和翻译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日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南京邮电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 | 每年约7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每年约8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300元/人 | 约在校生20%(一等6%;二等8%;三等6%;)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1000元/人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圆梦助学 | 新生大学第一年生活补助,一次性资助每位新生5000元 | 由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组织,苏北5市及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共同确定 | |
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 | 每人一次性受助5000元,用于生活补助 | 50人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无限制 |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 | 每年:200元-300元/人 | 无限制 | ||
浦芯精英奖学金 | 5000元/人 | 10人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无限制 | ||
求职创业补贴 | 每年:15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每人500元生活补助、免费赠送新生卧具和生活用品等。 | 约占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总数的5% |
瑞华春雨助学金,一次性补助2500元生活费/人 | 80人 |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5000元/人 | 无限制 | ||
瑞华启梦助学金 | 5000元/人/年,一助四年 | 50人 |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资助 | 4000元/人/年 | 无限制 | ||
学生医疗商业保险 | 50元/人/年 | 约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 | ||
寒衣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元 | 约占当年入学新生总数6% | ||
返乡车票补贴 | 每年:一次性发放100-500元 | 约占在校生总数6% | ||
校内奖学金 | 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700元;三等400元;单项奖学金100-300元 | 在校生48%(一等3%,二等10%,三等15%,单项20%) | |
优秀学生 | 每年:三好学生标兵2000元; | 在校生8%(三好学生标兵1%,优秀学生干部2%,三好学生5%) | ||
优秀学生干部1200元;三好学生1200元 | ||||
华为奖学金 | 5000元/人 | 3人 | ||
长飞奖学金 | 4000元/人 | 12人 | ||
三维通信奖学金 | 一等2000元 ,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22人(一等奖 4人,二等奖 8人,三等奖 10人) | ||
慈林奖学金 | 2000元/人 | 20人 | ||
亨通光电奖学金 | 4000元/人 | 30人 | ||
烽火通信奖学金 | 5000元/人 | 13人 | ||
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 | 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15000元/人,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5000元/人 | 20人(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10人,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10人) | ||
电信奖学金 | 2600元/人 | 19人 | ||
江苏电信雏鹰班奖、助学金 | 奖学金5000元/人,助学金1000元/人 | 奖学金约30人,助学金约60人 | ||
中国移动易班先进个人 | 1000元/人 | 20人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 | 约9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部分或全部学杂费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新生科创基金 | 200-800元 | 无限制 | |
一一健康奖学金 | 1500元/人 | 每年67人 | ||
科技创新与就业创业大赛获奖学生奖励 | 200-2000元/项 | 无限制 | ||
无偿献血饮食补助 | 150元/人 | 无限制 | ||
江苏省妇女儿童基金会爱心助学计划 | 约2000元/人 | 无限制 | ||
西部、苏北计划补助 | 4400元/人 | 每年约40人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0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