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林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3 04:21:0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南京林业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京林业大学录取分数线:南京林业大学在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4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86分;南京林业大学在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9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1。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河北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4/44794 | 439 |
河北 | 历史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86/4333 | 430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499/34103 | 480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511/4565 | 490 |
辽宁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46/26454 | 360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71/21257 | 408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12/40475 | 488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7/31649 | 482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2/5043 | 495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9/21026 | 518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4/4187 | 533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71/47913 | 443 |
广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7/27855 | 475 |
广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6/4847 | 528 |
重庆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0/27447 | 406 |
二、南京林业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生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2.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2023年学校继续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简称UBC)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五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2”,前三个学年在新庄校区学习,第四学年起符合入学要求者赴UBC学习两年。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南京林业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上级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上级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约占在校生20%左右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标准确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标准减免,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当年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确定 | 无限制 | ||
南京市创业扶持 | 2000元以上 | 无限制 | ||
求职创业补贴 | 1500元/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每学期不超过2000元/人,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6-10万/团队 | 无限制 |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1.5-3万/团队 | 无限制 |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1万/人 | 无限制 | ||
“挑战杯”系列竞赛奖金 | 5-20万/团队 | 无限制 | ||
综合奖学金 | 500-8000元 | 不低于大二至大四年级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 | ||
企业名人奖学金 | 1000-15000元 | 不低于大二至大四年级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 | ||
学科竞赛先进个人 | 200-1500元 | 无限制 | ||
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 200-500元 | 无限制 | ||
本科生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不超过400元临时岗位:每次不超过250元 | 1500人左右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标准确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大学生核心就业能力提升培训 | 300元/人 | 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 | |
基层就业创业奖励 | 500元/人 | 以实际就业去向确定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