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5 07:13:3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辽宁本科批历史类录取分数线630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黑龙江本科一批A段理科录取分数线623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江苏本科批物理录取分数线659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60/1836 | 448 | -2 | 物理必选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50/2754 | 448 | -1 | 不限 |
北京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640/3925 | 448 | -3 | 物理必选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671/1356 | 472 | -2 | 不限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667/1681 | 472 | -4 | 物理必选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65/6252 | 488 |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中法航空学院 | 657/9139 | 488 |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650/4052 | 443 | ||
海南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650/4052 | 443 | ||
海南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643/5702 | 443 |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647/646 | 480 |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1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591/6076 | 480 |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81/390 | 490 | ||
辽宁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73/837 | 360 | ||
辽宁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667/1159 | 360 | ||
辽宁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30/373 | 404 |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623/1336 | 408 |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国际合作专项 | 629/1089 | 408 |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中法航空试验班 | 617/1649 | 408 | ||
黑龙江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60/303 | 430 | ||
江苏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59/2949 | 448 | -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江苏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649/5542 | 448 | -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江苏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29/959 | 474 | -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58/1619 | 482 |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641/4007 | 482 |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15/604 | 495 |
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汇总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志愿和我校专业志愿分配政策,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
关于特殊类型的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我校在调档及确定专业时,除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外,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确定专业时,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加分项目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七条 我校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详见我校公布的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的高考改革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制定相应的录取方案。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飞行员体检要求执行。
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国家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国家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一般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000元,具体金额根据上级拨付金额确定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100%资助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申请需通过国家审核)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申请需国家审核)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地方政府资助 | 北京市洗澡饮水电话补助 | 185元/生/年 | 在校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资助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 | 一般每年:一等500元;二等300元,具体金额根据当年上级拨付资金与符合条件学生数量确定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根据当年上级拨付资金与符合条件学生数量确定) | ||||
燕宝助学金 | 4000元/生/年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学生在生源地提出申请,由宁夏燕宝基金会最终审核并发放)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新生校长助学金 | 一次性补贴2000元 | 每学年资助约100人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补贴,具体金额根据临时困难对家庭经济情况的影响确定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寒假返乡路费补助 | 一次性补贴,具体金额根据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确定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校内奖学金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每年:特等3000元;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 | 特等奖前3%;一等奖前8%;二等奖前30%,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学科竞赛奖学金 | 每年:特等2000元;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创新创业奖学金 | 每年:特等2500元;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 每年:特等2000元;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 | 每年:特等2000元;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文艺优胜奖学金 | 每年:特等2000元;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优秀运动员奖学金 | 每年:特等2000元;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志愿公益奖学金 | 每年:特等2000元;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国防励志奖学金 | 每年:5000元/人 | 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少数民族生励志奋进奖学金 | 每年:特等3000元;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 | 特等奖前10%;一等奖前25%;二等奖前50%,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 ||
先进班集体奖学金 | 每年: | 综合类(十佳班集体):10个,每个5000元; | ||
综合类(十佳班集体):5000元/班; | 单项类(学海领航先进班集体等):10个,每个3000元。 | |||
单项类(学海领航先进班集体等):3000元/班。 | ||||
“北航之友”奖学金 | 根据我校与捐赠方签订的捐赠协议确定 | 根据社会捐赠方与学校签订的协议确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13元 | 约780个岗位 | ||
(按上岗人数计算)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3元 | 约1800个岗位 | |||
(按上岗人数计算) | ||||
“北航之友”助学金 | 根据我校与捐赠方签订的捐赠协议确定 | 根据我校与捐赠方签订的捐赠协议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