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0-28 09:45:59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在安徽本科二批理科公安类录取分数线476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录取分数线503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在四川本科二批理科录取分数线517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河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1/99166 | 439 |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6/107943 | 427 | ||
福建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7/51307 | 431 | 3378(W516)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12/141352 | 443 | ||
湖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6/95249 | 424 | -1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广东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0/100045 | 439 | -201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重庆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3/39250 | 406 | ||
四川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7/87452 | 433 | ||
陕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2/69170 | 336 |
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地区,同分考生按考生位次排序录取。考生位次排序办法按各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如未明确规定考生位次排序办法的地区,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地区,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无加试要求。
第十九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第二十条 对省招生考试院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二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录取规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三、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综合奖学金
奖学金类别、比例和金额:
获奖人数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总获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5% 以内,其等级金额如下:
一等综合奖学金:占学生总数2%,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二等综合奖学金:占学生总数5%,每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三等综合奖学金:占学生总数8%,每生每学年奖励600元;
综合奖学金的比例及金额可根据学生缴费标准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
参评对象及参评资格
参加奖学金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毕业年级不参评)。
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明礼诚信,尊师爱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三)勤奋学习,善于创造,成绩优良;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因违犯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党、团及行政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三)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多次违纪受到通报且屡教不改者;
(四)在参评奖学金过程中有各种舞弊行为者;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学金:
(一)学生休学期间;
(二)学生试读期间;
(三)学生留降级后第一个学年;
(四)无故不按时注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