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红河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2:34:2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红河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红河学院在浙江普通类录取分数线534分;红河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73分;红河学院在山东普通类录取分数线483分等,下文是红河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红河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录取率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05/36006 | 录取率 | 472 | -1 | 不限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04/36289 | 录取率 | 472 | -2 | 物理必选 |
河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3/135582 | 录取率 | 439 | ||
河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8/39925 | 录取率 | 430 |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00/91697 | 录取率 | 396 |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39/19126 | 录取率 | 418 | ||
辽宁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3/70306 | 录取率 | 360 | ||
辽宁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8/17044 | 录取率 | 404 | ||
黑龙江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27/69133 | 录取率 | 287 | ||
黑龙江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89/14110 | 录取率 | 341 | ||
江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2/99924 | 录取率 | 445 | ||
江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5/29137 | 录取率 | 472 |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34/124419 | 录取率 | 488 | ||
安徽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2/136058 | 录取率 | 427 | ||
安徽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3/35383 | 录取率 | 440 |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83/209094 | 录取率 | 443 | ||
海南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1/21824 | 录取率 | 483 | -2 | 物理必选 |
海南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40/24567 | 录取率 | 483 | -1 | 不限 |
海南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39/24814 | 录取率 | 483 | -3 | 物/化/生(3选1) |
二、红河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的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内,将投档至学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对单个考生而言,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录至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市)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体育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
第十八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 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若与生源地唯一录取规则冲突,则执行生源地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各省(区、市)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填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条 凡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云南民族大学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红河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红河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2800元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一学年不超过3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5000元 | 30人 | |
校级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3000元 | 500人 | ||
考研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5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40-56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4元 | 约7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7000元 | 50人 | ||
双困生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元 | 600人 | ||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资助 | 一次性发放4000元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奖学金 | 善建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3000元 | 100人 |
助学金 | 红河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3000元 | 150人 | |
薪火工程助学金 | 按学期发放,每学年5000元 | 5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