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商丘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3:17:08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商丘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商丘师范学院在浙江平行录取一段录取分数线532分;商丘师范学院在山东普通类一段录取分数线483分;商丘师范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录取分数线486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商丘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15/33464 | 472 | -4 | 化学必选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15/33464 | 472 | -1 | 不限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14/33704 | 472 | -6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12/34231 | 472 | -2 | 历史必选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09/34991 | 472 | -3 | 物理必选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09/34991 | 472 | -5 | 物/化/生(3选1)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07/35495 | 472 | -7 | 史/生/地(3选1)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06/35739 | 472 | -8 | 地理必选 |
浙江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32/126275 | 488 | ||
山东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83/208876 | 443 | ||
湖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4/116968 | 415 | -10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湖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0/121191 | 415 | -10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湖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4/127467 | 415 | -10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湖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5/35895 | 428 | -10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重庆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5/63193 | 406 | ||
重庆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7/18271 | 407 | ||
河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6/118152 | 439 | ||
河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8/45639 | 430 | ||
四川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6/136146 | 433 | ||
四川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6/34540 | 458 | ||
陕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9/84761 | 336 | ||
陕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9/21047 | 403 | ||
甘肃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37/84364 | 337 | ||
甘肃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71/11262 | 420 | ||
河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6/118152 | 439 | ||
河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8/45639 | 430 |
二、商丘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等同于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
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其顺序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
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书画艺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总分排序。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剧目表演分、文化分排序。
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60%+文化分×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分排序。
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后专业录取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排序;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若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听力依次排序。若生源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有明确投档规则,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继续招收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未能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专升本考生等其他情况)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河南省教育厅最终审核批准公布的为准。
三、商丘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商丘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专科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人数的0.8%,本科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人数的0.36%。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5.6%。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3300元;三等助学金2600元 | 总名额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元 |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6%。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元 |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2%。 | |
勤工助学 | 根据岗位设定工资标准 | 根据岗位需求设定名额。 | |
社会捐资助学 | 根据捐款情况或捐助人意愿确定金额 | 根据捐款情况或捐助人意愿确定名额。 | |
特殊困难救助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上报学生情况,制定救助方案,经校领导研究,批准后,进行救助资金的发放。救助资金采取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救助资金原则上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0元。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