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林信息科技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3:35:18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桂林信息科技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在陕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51分;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在甘肃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420分;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在重庆本科批普通类物理类录取分数线412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40/82885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20/26139 | 文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1/123674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0/46098 | 文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1/134487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7/41958 | 文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7/185185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7/68790 | 文科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12/84552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07/34897 | 历史类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47/151448 | 理科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3/53174 | 文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9/126533 | 理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8/47079 | 文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7/166994 | 理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0/51704 | 文科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07/154579 | 综合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24/70320 | 理科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41/24550 | 文科 |
二、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分数(含各类加分)从高到低,并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理工类优先数学、外语,语文,文史类优先语文、外语、数学)。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总分排序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成绩顺序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成绩。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体育成绩使用各省、市体育高考成绩,文化分需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省控线,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总分相同时,按体育成绩排序录取,体育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仍相同,则按照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极差。
第十六条 若我校招生录取规则与相关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冲突,则按照该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投档规则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新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三、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无限制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通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200元/人 | 无限制 |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500元 | 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发放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 | 高升本每学期:特等5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750元;专升本每学期: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500元。 | 优秀学生奖人数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20%。德育成绩名列前30%为优秀学生奖获得者。特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0.4%,一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1.2%,二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在校生总人数的3%,获奖学生中排位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之后者为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 |
学习进步奖 | 每学期:100元 | 无限制 | ||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统考奖 | 100元 | 无限制 | ||
创新实践奖 | 60-1500元 | 无限制 | ||
精神文明建设奖 | 50-5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84-6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8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正式入伍者3000-5000元/人(文件仍在修订中)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300-5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