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女子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6:40:1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湖南女子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湖南女子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湖南女子学院在辽宁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38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60分。湖南女子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04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7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9/-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57/14907 | 文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7/6892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7/24514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9/7125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3/22932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8/33026 | 文科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1/17253 | 历史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4/10040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5/30925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0/70570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8/21705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8/72839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0/18559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31/7118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23/23731 | 文科 |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41/116900 | 综合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84/206608 | 综合 |
二、湖南女子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投档比例不超过1.01:1,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一)各生源省(区、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区、市)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区、市)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一)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的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学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市),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其中专业成绩使用该专业在生源省份所对应科类的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空中乘务(专科)专业仅面向湖南省招生。考生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湖南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众号公布。
三、湖南女子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湖南女子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 每学期开学初,三个等级:特别困难2000元、比较困难1500元、一般困难1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特等3000元;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800元;优秀特困生1000元 | 19%(特等2‰,一等3%,二等5%,三等8%,优秀特困1%) | |
游学奖学金 | 5000元 | 2‰ | ||
个人综合奖学金 | 200-1000元 | 5%-2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一学期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一学期约4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每学年减免5000—10000元 | 无限制 | ||
毕业生资助 | 毕业生基层就业奖励 | 1000-5000元 | 无限制 | |
毕业生考研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生800元/人、非困难生600元/人 | 无限制 | ||
毕业生路费资助 | 300元 | 困难学生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