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6:57:19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广西师范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广西师范大学在青海本科一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37分;广西师范大学在甘肃本科一批I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33分;广西师范大学在浙江平行录取一段综合录取分数线559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37/14821 | 理科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30/3054 | 文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433/34223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513/3986 | 文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0/84449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9/20765 | 文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 | 477/18012 | 文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6/129169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0/23428 | 文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6/88515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34/17303 | 文科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19/81218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0/15119 | 历史类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 | 525/6981 | 历史类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75/49407 | 理科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民族班 | 484/44121 | 理科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35/10639 | 文科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民族班 | 563/5265 | 文科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59/269288 | 综合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二次志愿 | 533/100400 | 综合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 | 509/148374 | 综合 |
江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1/36416 | 理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0/6693 | 文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557/7574 | 文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23/62805 | 理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33/11123 | 理科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59/97067 | 综合 |
二、广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高考外语选择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表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
(一)汉语言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专业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原则上不低于110分。
(二)英语专业(不含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未组织外语口试的省(市、区)不做英语口试成绩要求。
(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应具有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赴韩国、泰国等国家,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实践教育学习,出国费用自理,韩国约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泰国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出国期间修读的学分可以按规定转换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学分,该部分学分我校不另外收取费用。该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四)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按职教师资班培养)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7厘米。
(五)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原始分不低于90分,英语口语成绩无要求。
1.英语(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该专业与美国威斯康星拉克罗斯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约1.5万美元/年。对无法去美国学习的学生,按《广西师范大学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管理办法》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按照“2+3”分流模式培养,符合分流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条件方可毕业。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2.英语(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该专业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英国学习期间,学费约9000英镑/年。对无法去英国学习的学生,按《广西师范大学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管理办法》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按照“2+3”分流模式培养,符合分流后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条件方可毕业。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三、广西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广西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10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10000元 | 每年10人 | |
优质升学奖学金 | 1500-3000元 | 无限制 | ||
出国(境)研学助学金 | 经学校、学院(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学生,就其学习交流期间所需往返旅费、保险、落地学习等必要支出部分一次性予以50%的经费资助 | 无限制 | ||
三好学生 | 1000元 | 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12% | ||
三好学生标兵 | 2000元 | 三好学生标兵根据条件从三好学生中产生,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1%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 | 约1800个岗位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3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