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沈阳城市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9:47:16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沈阳城市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沈阳城市学院在新疆本科二批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355分;沈阳城市学院在贵州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71分;沈阳城市学院在浙江平行录取一段综合录取分数线506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286/- | 理科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5/- | 文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47/125973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2/40796 | 文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37/84364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20/26139 | 文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1/135080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7/42068 | 文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4/188698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5/70663 | 文科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07/86857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18/31607 | 历史类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49/149676 | 理科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8/56144 | 文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5/131118 | 理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8/47460 | 文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7/167078 | 理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2/50667 | 文科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06/155822 | 综合 |
二、沈阳城市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学校2023年辽宁省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以2019年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准,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辽宁省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学校2023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文史类(历史学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理工类(物理学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执行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学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成绩合格,艺术类文化课达到录取控制线以上,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条件。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
三、沈阳城市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沈阳城市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每年奖励1500名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视具体情况而定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学习奖学金 | (1)特等(院长)奖学金:5000 元/学期(2)一等学习奖学金:1000 元/学期(3)二等学习奖学金:750 元/学期(4)三等学习奖学金:500 元/学期 | 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25% | |
综合素质奖学金 | (1)综合素质优秀奖:400 元/学期(2)综合素质奖:200 元/学期 | 比例为学生干部总数的25% | ||
创新创业奖学金 | 创新创业个人奖学金(1-2 人获奖):200 元—1000 元,具体奖励金额由学校评审委员会界定。创新创业团队奖学金(3 人及以上团队获奖):500 元—5000元,具体奖励金额由学校评审委员会界定。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8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1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具体金额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确定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