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佳木斯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6:53:5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佳木斯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佳木斯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佳木斯大学在黑龙江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08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30分。佳木斯大学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71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1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7/63365 | 物理类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08/38694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408/38694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43/62758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263/92787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医药和护理学类 | 425/33380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师范类 | 413/37076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354/58393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30/7852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87/14528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309/32987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388/14329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8/128761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2/10187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0/23386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5/13746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5/35268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3/82205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92/53949 | 理科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30/15988 | 理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1/10162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5/23200 | 文科 |
二、佳木斯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体制,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1.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其他省(区、市)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有专业志愿考生安排完专业后再进行调剂录取。
2.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
4.投档成绩相同的同一专业志愿的多个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新高考改革省份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语文与数学成绩之和、其他三科成绩之和)。
第十三条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按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厚基础、宽领域、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学校自2012年起实行大类招生工作,目前设置6大类。
三、佳木斯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佳木斯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全国共奖励6万人(每年约40人左右)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除大一以外约占在校生人数的4.8%,每年约789人左右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 | 在校生30%左右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 1000元/人 | 占毕业生5%左右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40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学年:一等5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 每年:三好学生300元;优秀学生干部200元;单项奖学金200元 | (一等3%,二等6%,三等10%) (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3%,单项奖学金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800-10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约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500—9000元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爱心礼包” | 新生入学所需学习及生活用品等 | 无限制 | |
返乡补助 | 给予100—500元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