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东方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7:17:26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黑龙江东方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黑龙江东方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06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41分。黑龙江东方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4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77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1/180738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0/70593 | 历史类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01/91455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09/28835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06/7736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41/24550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5/13111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7/47902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1/13490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8/41329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3/18987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3/72430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37/8436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20/26139 | 文科 |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28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4/- | 文科 |
二、黑龙江东方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当年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投档志愿次序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成绩排序规则,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其他省份按照学校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依次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的顺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实施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第一学年按统一专业基础平台方案培养;第二学年根据学生志愿和成绩选择专业,按不同专业培养方案分流培养。
第十五条 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接受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投档。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对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商务英语、翻译专业采用英语授课,只招收高中阶段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对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三、黑龙江东方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黑龙江东方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5%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 | 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一等5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3%(一等1%,二等3%,三等9%) |
学习进步奖 | 300元 | 符合要求即评选奖励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0元 | 约1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国家级项目获奖:500-10000元省级项目获奖:300-5000元 | 无限制 | |
校友奖学金 | 1000元 | 每学年评选20人 | ||
新生“爱心大礼包” | 价值约200元生活物资 | 提供180份 | ||
新生“爱心冬装” | 价值约500元/件品牌羽绒服 | 约120件 | ||
新生入学“爱心行李” | 价值约350元学生行李 | 5套 | ||
爱心车票 | 省外生源:300元/人省内生源:100元/人 | 省内外各计划5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