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城建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3 01:43:31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天津城建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天津城建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天津城建大学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92分。天津城建大学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14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6/41463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396/94024 | 物理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92/4408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343/62758 | 理科 |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21/75935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488/115594 | 物理类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46/12246 | 历史类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4/57032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5/11262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468/146426 | 理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6/8771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2/27478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0/77163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13/4316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381/60044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68/12009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43/13839 | 理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83/16716 | 理科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2/- | 理科 |
二、天津城建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四条 录取时,学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并根据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考生的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原则,即在同一投档单位内,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若无确定同分排序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优先满足成绩较高考生的志愿。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第十七条 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双语教学,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90分(非150分满分的,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2个专业的考生一般应具有徒手绘画基础。
第十九条 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录取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内地新疆班录取工作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审批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对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天津城建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天津城建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教委统一分配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根据市教委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 ||
国家助学贷贷款、校园地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天津市共奖励800人 | |
农商助学金 | 农商银行标准:3000元/人 | 教委统一分配名额 | ||
王克昌奖学金 | 王克昌单项奖学金2000元,王克昌特等奖学金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确定 | ||
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 | 1.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一等助学金; | 根据新疆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2.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二等助学金; | ||||
3.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的资助金额为本科生资助金额平均值的1.5倍 一等700 二等400 预科生901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700元;三等400元 | 24%(一等2%,二等7%,三等15%) |
单项奖学金 | 基础学科一等奖、社会活动奖、文艺奖、体育奖、自强自立奖每人400元、基础学科二等奖、社会实践奖每人2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280个岗位 | ||
校友奖学金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
渤海道德奖学金 | 2000元/人 | 全校共奖励10人 | ||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基金 | 1-2万元/人 | 无限制 | ||
重大疾病救助基金 | 1-2万元/人 | 无限制 | ||
天津市低保减免学费 | 天津市标准:学生每学年学费减半 | 根据当年符合天津低保条件的学生数定 | ||
助力成长资助 | 大学生科技竞赛奖励 | 150-4500元 | 无限制 | |
大学生社团活动发展基金 | 1000-5000元 | 无限制 | ||
求职创业补贴 | 30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