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农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3 01:52:5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天津农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天津农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天津农学院在四川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87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07分。天津农学院在贵州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08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08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9/67277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3/12720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79/48736 | 理科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8/102809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10/24350 | 历史类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1/79596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518/8636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7/122243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7/33787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8/9613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8/24165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4/74553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01/4922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56/15157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35/15147 | 理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82/16939 | 理科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6/- | 文科 |
二、天津农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政策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执行,即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九条 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对同一科类、同一批次的投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非高考改革省(区、市),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考生。若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市)考生按照第十条执行。内蒙古考生按照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条 在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天津农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天津农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免费教育 | 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3000元,即每生每学年6600元 | 根据西藏教育厅确定名单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金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拨款金额和本校新疆籍学生人数及符合资助标准的学生人数确定,每年拨款额度不等 | 无限制 | ||
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3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一等:1200元/人/年二等:800元/人/年三等:600元/人/年 | 以行政班级为单位,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二等奖学金为6%,三等奖学金为16%。 | |
社会资助 | 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0元,特等奖学金奖励10000元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 | 2000元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0元 | 15人左右 | ||
新长城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1840元 | 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人数确定 | ||
康桥奖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2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