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理工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3 02:23:25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天津理工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天津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天津理工大学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1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24分。天津理工大学在江西本科一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58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9/22281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03/42707 | 物理类 |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61/39366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33/63584 | 物理类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11/23896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07/1411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15/36416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373/50983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24/8623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8/26239 | 理科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498/72640 | 理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0/4048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6/88515 | 理科 |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航海 | 492/116237 | 理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28/1909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6/54366 | 理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06/28719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498/1345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32/34678 | 理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51/12554 | 理科 |
二、天津理工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时,执行各相关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辖市)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所在省份的政策。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遵循“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按各省(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对其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对考生视力、色觉、身高等有所要求,具体体检标准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或详查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等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不需要参加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口语测试。
第二十条 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听障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听障生(本科)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三、天津理工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天津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每年约40名)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每年约900名)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每年约4200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每年约40名) | |
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特等奖8000元;单项奖2000元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特等奖10000元;优秀奖2000元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每年约5名) | ||
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特等奖10000元;优秀奖2000元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每年约5名) | ||
天津市“海河自强”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特等奖学金4000元;奖学金1000元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0元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一般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 | 无限制 |
困难生返乡交通补助 | 根据铁路部门发售的带有“学”字的火车票和客运汽车车票,每生补助原则不超过2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人民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16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 30% | |
“理工之星”优秀奖 | 一次性奖励:研究与创新类、文体活动类“理工之星”优秀个人2000 元;“理工之星”优秀集体奖4000 元;“理工之星”优秀学生干部800元。 | “理工之星”优秀学生干部根据学校下达名额确定;其他奖项无限制 | ||
“志愿服务西部”毕业生奖 | 一次性奖励2000元。 | 无限制 | ||
明理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原则上每年10个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4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50%-100%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