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春建筑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3 02:58:5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长春建筑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长春建筑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长春建筑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06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43分。长春建筑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4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7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384/100057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05/29605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06/7736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43/24058 | 文科 |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9/183522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1/69825 | 历史类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5/13111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5/49539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3/18987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4/71555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49/125191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37/8436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20/26139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二段 | 普通类 | 309/19640 | 理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7/16705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1/51112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1/23757 | 理科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28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5/- | 文科 |
二、长春建筑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若多名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以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为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依据国家招生文件给予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艺术类考生还需遵循以下几点:
1.吉林、辽宁、天津、山东、浙江、湖北、江西、河北、江苏、黑龙江、新疆、福建、安徽、重庆、广西、广东等省(市、区)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四川、河南等省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内蒙古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录取原则与生源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冲突时,按生源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学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广东、湖北、湖南、河北、重庆、辽宁、江苏、福建等14个综合改革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三、长春建筑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长春建筑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每年约22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每年约44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0%:三等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毕业生求职就业补贴 | 800元-15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元-1000元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慰问金 | 500元-1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0%(一等1%,二等3%,三等6%) | ||
校内奖励 | 25元-100元 | 无限制 | ||
校外体育竞赛奖励 | 500元-10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1元 | 约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20000元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