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连海事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3 09:27:40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大连海事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大连海事大学在青海本科提前批B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90分;大连海事大学在宁夏本科提前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10分;大连海事大学在陕西本科一批文科录取分数线547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新疆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2/- | 理科 |
新疆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8/- | 文科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25/4320 | 理科 |
青海 | 2023 | 本科提前批B段 | 普通类 | 390/7407 | 理科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45/2213 | 文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70/4720 | 理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普通类 | 410/11691 | 理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3/836 | 文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8/15417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08/28027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7/3633 | 文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524/8320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538/1933 | 文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0/22193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74/37670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提前批 | 航海 | 555/51554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3/4603 | 文科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47/21046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16/33296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48/4233 | 历史类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7/16802 | 理科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3/3906 | 文科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72/47241 | 综合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555/66409 | 综合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91/13349 | 物理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541/28182 | 物理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7/2717 | 历史类 |
二、大连海事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处理方法执行。在专业录取环节中,遇到同分同位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调剂环节,将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确定专业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考生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应达到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与普通类专业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仅招收有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专业大类所含专业范围内进行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