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9 03:28:50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重庆专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08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392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广西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51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90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6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3/-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95/45078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7/23274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1/25745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8/10203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4/133124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9/37377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3/255352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36/95897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8/86394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92/39505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1/147840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90/79798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7/21158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4/81280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3/110101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8/35190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0/- | 文科 | |
河北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4/230105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9/129049 | 历史 |
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录取时如有同分,按语文、英语、数学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4.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5.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6.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7.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①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可以不予录取
a.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b.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c.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d.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e.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f.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三、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北京市的名额分配各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额度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应贷尽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
地方政府资助 |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 | 每生每年185元(其中饮用水补贴45元、洗澡补贴80元、电话费补贴60元)。 | 部委属院校按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20%,市属市管院校按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10%确定;农、林、水、地、矿、油,民族类院校,分别增加5%。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 无限制 |
专项补助 | 200元-2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校级/院系级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3000元;院系级奖学金1500元; | 校级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大二大三学生5%上下浮动,院系级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大二大三学生10%上下浮动。 | |
评优奖学金及表彰 | 200元-3000元 | 无限制 | ||
优秀毕业生 | 北京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 | 200元-300元 | 根据北京市就业指导中心以及学院政策和规定名额评定优秀毕业生 | |
校内助学金 | 校内助学金 | 1000元-3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等级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60个岗位 | ||
学费缓缴 | 缓缴2000元-6000元。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减免6000元 | 无限制 | ||
生活物价补贴 | 一年600元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各专业、行业资助 | 社会捐赠助学金、企业助学金标准由校方和捐赠方或企业共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