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9 04:17:30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辽宁专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286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333分。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四川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04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61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27/-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3/-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61/39890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3/23434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50/28409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8/12635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40/16026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8/81615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04/274886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1/155870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6/130956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8/58673 | 文科 |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63/210112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2/113385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8/25847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7/130924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6/134565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3/43418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4/-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5/- | 文科 |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二段 | 普通类 | 410/237965 | 综合 |
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对专业志愿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考生参考第十四条;其他省、区、市如果明确同分排序录取规则,按各省、区、市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三、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天津市教委下达名额评选,每年4-5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2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按天津市教委下达名额评选,每年约1600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天津市教委下达名额评选,每年4-5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温暖商职”专项资助 | 一次性补助200—1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 参评学生总数的20%(一等3%,二等7%,三等1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不超过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50%。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