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0 01:52:3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2023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在重庆专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380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339分。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在四川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18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52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9/-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0/-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0/28258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8/10337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7/21664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5/8651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7/13155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2/45152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8/20618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52/82343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0/98024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9/55077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7/133291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2/66064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9/176015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3/71116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5/84449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56/19318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3/-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3/- | 文科 |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二段 | 普通类 | 503/159065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497/165036 | 综合 |
二、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我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录取规则执行。专业安排如下:
(1)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改革后省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在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遵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第十四条 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条件录取: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等7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输配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发电运行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热工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等13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三、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设置情况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 | 在校生约30%(一等5%;二等15%,三等1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 无限制 | ||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 8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2000元/次,每学期只能申请一次 | 无限制 |
寒暑假往返家校区间路费补贴 | 市内学生200元/人/年,市外学生400元/人/年 | 无限制 | ||
传统节日贫困生慰问 | 500元/人/次,一年2次(端午节、春节) | 无限制 | ||
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 100元/人/年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元/人/学年;二等700元/人/学年;三等400元/人/学年 | 在校学生人数的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进步奖学金 | 50元/人/学期 | 无限制 | ||
校长励志奖学金奖学金 | 4000元/人/年 | 在校学生人数的1‰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元; | 全校固定岗位约90个岗位,临时岗位无限制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
学费减免 | 不低于2000元/人/学年 | 在校学生人数的1‰ | ||
助力成长资助 | 技能提升资助 | 根据各项证书实际报名费用全额补贴。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