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0 02:28:57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山东商务职业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在河北专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369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318分。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在四川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28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340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内蒙古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5/65832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0/28783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5/280049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0/170811 | 文科 | |
河北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9/268933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8/166880 | 历史 |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31/145166 | 文科 |
辽宁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6/127535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48/40894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4/-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83/- | 文科 |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376/455718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317/565061 | 综合 |
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录取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按专业计划数依次录取,不再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在第一、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没有被所有报考专业录取且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3档,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由学校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原则上每生每次最高补助数额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学院助学金 | 人均800元 | 名额根据当年资助经费情况确定下达 | ||
特殊困难补助 | 人均500元 | 名额根据当年资助经费情况确定下达 | ||
校内奖学金 | 院长奖学金 | 人均3000元 | 在校生0.5% | |
综合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800元二等奖学金5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 一等奖学金名额为学生人数的4%二等奖学金名额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学生人数的15% | ||
单项奖学金 | 200-1000元 | 1.学习标兵奖每班2人 | ||
2.特长奖不高于班级学生人数的2% | ||||
3.特殊贡献奖名额不限 | ||||
4.优秀干部: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为不超过大二和大三在校生数1%,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为0.5%,系推荐比例为0.5%;②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为不超过大二和大三在校生数2%;③优秀宿舍长为不超过大一和大二宿舍总数10%;④优秀学生干事为不超过大一学生总数2%,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为0.5%,系级学生组织为1.5%。 | ||||
第二课堂奖励 | 学生奖励标准:国家级金额为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800元,第三名1600元,第四名1400元,第五名1200元,第六名1000元,第七、八名800元;国家级一等奖金额为2000元、二等奖金额为1600元、三等奖金额为1200元;省级金额为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50元,第七、八名200元;省级一等奖金额为1000元、二等奖金额为800元、三等奖金额为6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15元 | 约1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按照所修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按照上级要求予以据实免除,最高8000元 | 根据山东省建档立卡系统数据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