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5 03:24:20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在宁夏专科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20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在重庆专科批普通类物理类录取分数线366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在甘肃高职(专科)批R段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402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0/30253 | 理科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94/13361 | 文科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04/20490 | 理科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8/8361 | 文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23/91031 | 理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402/31794 | 文科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8/130829 | 理科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96/52637 | 文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9/126230 | 理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72/45097 | 文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6/208238 | 理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249/287321 | 理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48/85722 | 文科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6/102696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357/105360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7/58220 | 历史类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344/53747 | 历史类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5/126003 | 理科 |
广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36/51432 | 文科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433/330341 | 综合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4/19010 | 理科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1/18178 | 文科 |
二、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三条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录取照顾政策。
2.专业安排:
(1)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改革后省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办法:学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5.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6.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8.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9.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代码:440106H;项目批准书编号:PDE50US3A20221293N),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10.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安排。我校传媒与设计学院学生就读地点为九龙坡华岩校区;其余学院学生就读地点为合川校区。
三、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 | 在校生约30%(一等5%;二等15%,三等1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 无限制 | ||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 8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一档8000元/人,二档5000元/人,三档3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 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10%(一等1%,二等3%,三等6%) |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每学期:200元 | 大二大三学生可申请,人数无限制 | ||
新生奖学金 | 每年一次性奖励500-15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约15元 | 约500个岗位 | ||
新生圆梦助学计划 | 全额资助学生大一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 每年约120人 | ||
学生参军入伍奖励 | 一次性奖励1000元 | 无限制 | ||
冬季送温暖及路费补贴 | 约600元 | 约3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