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5 04:43:35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在河北专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26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23分。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在江西专科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1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09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0/14328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9/13168 | 文科 | |
内蒙古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6/71147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3/26343 | 文科 | |
河北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6/201483 | 物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3/75745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80/-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25/- | 文科 |
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内蒙古自治区调档、录取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北京市投档考生须满足我院招生专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我院2023年河北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无要求;
(2)其他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无要求。
第十九条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北京考生: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历史、思想政治成绩合格,按投档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2.河北考生:参加河北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三、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北京市的名额分配各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额度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应贷尽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
地方政府资助 |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根据政策文件审核确定 | |
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 | 每生每年185元(其中饮用水补贴45元、洗澡补贴80元、电话费补贴60元)。 | 部委属院校按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20%,市属市管院校按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10%确定;农、林、水、地、矿、油,民族类院校,分别增加5%。 | ||
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规定学制年限)学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 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和相关院校的培养能力,统筹制定每年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绿色通道 | 每人400元(其中含学习生活用品) | 无限制 |
特殊困难补助 | 每人每次1000元(一般困难)、2000元(困难)两个档次进行资助,特别困难者可由学院资助评审委员会商议决定其资助金额,每生每学年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
临时生活补助 | 一般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元;特殊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 | 25%(一等5%,二等10%,三等10%) | |
单项奖学金 | 每人每项每学年500元;超过5人的团体单项奖,每人每项每学年100元。 | 无限制 | ||
院长奖学金 | 每人奖励8000元 | 10人(院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0元每月约500元 | 约240个岗位 |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每人500元 | 学院“三好学生”人数为学生总数的6%左右,“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学生干部总数的16%左右。 | ||
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 | 每人1000元 | “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人数分别为10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