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1:43:2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34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48分。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安徽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43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63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8/170770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0/50453 | 历史类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28/77916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2/22098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34/6635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48/22823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3/14753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3/40539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14/83657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1/27663 | 历史类 |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77/224092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253/635956 | 综合 |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校企合作 | 476/225428 | 综合 |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校企合作 | 265/627000 | 综合 |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12/149532 | 综合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85/10168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7/29648 | 文科 |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0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2/- | 文科 | |
河南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8/24702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7/64494 | 文科 |
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考生体检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在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等科目成绩高者。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直接录取考生并确定专业;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要求口试合格。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艺术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直接录取进档考生并确定考生专业。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和研究生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3档,一档26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000元/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般为1000元,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000元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500元-1000元 | 建档立卡学生5% | ||
校内奖学金 | 奖学金 | 每年:一等600元;二等400元 | 22%(一等8%,二等14%)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300元; | 约1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4000元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