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2:05:4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陕西专科批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404分;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四川专科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19分;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重庆专科批普通类历史类录取分数线383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4/121827 | 理科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4/48797 | 文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9/205166 | 理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49/84908 | 文科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1/104226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3/42281 | 历史类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451/289073 | 综合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5/6059 | 理科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1/12088 | 文科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6/179745 | 理科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0/61902 | 文科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02/160707 | 综合 |
河北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34/190539 | 物理类 |
河北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08/87095 | 历史类 |
二、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按当地确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无专业级差分。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艺术类专业: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
美术类: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编导类:参加当地编导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编导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
美术类: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录取不分文理,按进档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的30%与美术统考成绩的70%合成分,根据100%的招生计划划定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编导类:参加当地编导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录取不分文理,按进档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的30%与编导统考成绩的70%合成分,根据100%的招生计划划定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非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7.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征集平行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在籍在校学生。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等方面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一般困难学生:2800元/年 特别困难学生:3800元/年 | 遵纪守法,积极上进,诚实守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学生。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在籍在校学生。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毕业时自愿到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 3年)的毕业生。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毕业时自愿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 3年)的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一次性困难补助 | 根据困难程度一次性资助 甲级:5000元 乙级:3000元 丙级:2000元 | 在校生中因家庭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发生临时困难,影响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学生。 | 根据当年学院预算情况执行。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一次性资助1000元 | 当年学院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 | 根据当年学院预算情况执行。 | ||
校内奖学金 | 校内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5000元 一等奖学金:3000元 二等奖学金:2000元 三等奖学金:1000元 四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500元 | 遵纪守法,无违纪、旷课行为,成绩达到各类奖学金绩点要求的学生。 | 根据学院下达名额 | |
勤工助学 | 15元/小时 | 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积极上进。 | 230个 | ||
学费减免 | 甲级:8000元 乙级:5000元 丙级:3000元 | 在校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孤残学生、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