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2:24:44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福州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福州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年福州大学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54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46分。福州大学在广西本科一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556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9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69/- | 理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397/13988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30/1178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41/17423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2/2437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4/18673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46/4424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56/14167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95/1801 | 文科 |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80/26321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88/4056 | 历史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1/18728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1/3150 | 历史 |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630/25436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632/23910 | 综合 |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89/32066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584/35477 | 综合 |
二、福州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范围内,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2.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先对排序在招生计划数范围内的考生按上述“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原则进行专业调配录取,将不符合录取条件考生进行退档标注,再根据缺额计划按上述原则依次录取,直至该批次录取完成。
3.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5.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原则为准,其他要求详见我校当年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
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三、福州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福州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别困难4500元/人;困难2800元/人 | 依照全省切线分数设定比例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实际走兵人数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困难补助 | 新生生活大礼包 | 根据特困新生实际情况制定 | 人数不定 | |
校内资助 | 新生首月生活补助 | 根据特困新生实际情况制定 | 人数不定 | |
寒假返乡路费补助 | 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困难学生情况,发放本科生返乡路费补助,研究生返乡路费补助由各学院统筹院级临时困难补助经费发放。 | 无限制 | ||
临时困难补助 | 1.身患重大疾病和突发重大事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医药费用额度等实际情况提供3000-10000元补助。2.遭遇重大地质、自然灾害,家庭损失惨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受灾程度给予1000-5000元补助。3.寒假返乡路费不足的学生。根据学生返乡路程情况,给予200-1000元补助。4.生活临时困难者。根据学生实际生活情况,给予500~1500元生活补助。5.其他需要学校提供紧急救助的情况给予1000-3000元补助。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本科生综合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基地班、综合班获奖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6%,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一、二等奖总和不超过16%。2.非基地班、综合班获奖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8%,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一、二等奖总和不超过8%。 | |
本科生新生奖学金 | 一等20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5000元。 | 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并公布。 | ||
精神文明建设奖 | 每人每学期不超过300元。 | 每学期评选人数与学习进步奖评选人数之和不超过本科学生总数的25% | ||
学习进步奖 | 每人每学期不超过400元。 | 每学期评选人数与精神文明建设奖评选人数之和不超过本科学生总数的25% | ||
考研奖学金 | 考研录取(含保研、海外升学)的奖励1000元;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或自主划线高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奖励500元。 | 根据上线和录取人数而定 | ||
专技奖学金 | 每人不超过300元。 | 各学院专技奖总奖励不得高于该学期本年级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总额度的15%。 | ||
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奖学金 | 学生个人申请并经学校认定后确认获得积分,根据申请人数及总积分计算每积分可换算金额(总发放金额固定,每积分上线为100元)。最终学生获奖金额=每积分可换算金额*学生个人获得积分。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临时岗位、专项岗位:每小时工资不低于闽侯县最低收入标准 | 人数不定 | ||
学费减免 | 西藏学生学费减免 | 学生学费+住宿费 | 人数不定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分三个等级:第一类学费全免,第二类减免二分之一,第三类减免三分之一,其中孤儿学费全免。 | 人数不定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厦航奖学金 | 每生奖励4000元 | 每年评选50名 | |
阳光奖学金 | 每生奖励1万元 | 每学年奖励70名 | ||
兴业兴公益慈善助学金 | 5000元/人/学年 | 每学年资助100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 ||
施然创新励学奖学金 | 10000元/人 | 每学年评选10人。 | ||
福光奖学金 | 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人民币,符合条件者连续奖励4年。 | 每学年奖励10名 | ||
曾亦容奖学金 | 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 每年评选本科生50人 | ||
宝钢奖学金 | 1.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2.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 | 每年5人,其中特等奖推荐1人 | ||
福化奖学金 | 本科生奖励标准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15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人。 | 每年评选本科生20人,硕士研究生12人,博士研究生6人。 | ||
宁夏燕宝助学金 | 4000元人/学年 | 人数不定 | ||
新长城助学金 | 3000元、4000元人/学年 | 人数不定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资助金 | 一等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资助2034元;三等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 | 根据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教育厅分配金额确定名额 | ||
同心·光彩助学金 | 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每人一次性予以5000元(人民币)助学金。 | 每年1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