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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3:26:18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

一、江西科技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江西科技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江西科技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09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53分。江西科技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5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45分

江西科技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省份年份录取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类别
新疆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12/-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59/-文科
宁夏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59/21928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4/7307文科
青海2023本科二段普通类315/18587理科
2023本科二段普通类387/6525文科
陕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77/107105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30/37126文科
四川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55/163029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76/60402文科
重庆2023本科批普通类409/85934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453/21705历史
广西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350/148755理科
2023本科二批普通类445/46411文科
辽宁2023本科批普通类402/90935物理
2023本科批普通类420/26509历史
山西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52/-理科
2023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388/-文科
山东2023普通类一段普通类475/227722综合

二、江西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六条 江西科技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江西科技学院对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二十条  江西科技学院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各招生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

第二十一条 江西科技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 江西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我校2023年未在任何省份安排相关专业测试,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过省控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和文化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上海本科艺术类甲批平行段按照综合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乙批次顺序段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江西科技学院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cm、女生162cm以上。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江西科技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原则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江西科技学院在江西省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违纪、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相关记录的,江西科技学院按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各类别同分录取排序规则:

(1)普通类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3)体育类专业,考生专业(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三、江西科技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江西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0.2%,每年约40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900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分别为春季国家助学金和秋季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在校生20%(一等7.3%二等7.3%三等7.3%)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高校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根据当年新疆教育厅划拨经费的具体情况及本校新疆学生的实际制定资助金根据每年新疆籍学生人数来定
校内资助创新创业奖励金30-50000元无限制
校友奖学金每年根据不同校友奖学金设置1000-4000元不同等次约60-100人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420-6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约260个岗位
“于果志愿扶贫助残教育基金”根据学生困难程度每年减免1000-20000元约200人
助力成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实习岗800元约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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