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3:51:15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疆专科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295分;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江西专科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16分;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甘肃高职(专科)批R段普通类文科录取分数线43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5/- | 理科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4/- | 文科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16/18429 | 理科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9/6325 | 文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61/71491 | 理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435/21488 | 文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89/116210 | 理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95/30796 | 文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46/174373 | 理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66/69718 | 文科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459/267452 | 综合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6/10230 | 理科 |
江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8/4913 | 文科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27/166623 | 理科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38/52499 | 文科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488/175393 | 综合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二段 | 普通类 | 480/183356 | 综合 |
黑龙江 | 2023 | 专科批A段 | 普通类 | 331/67556 | 理科 |
黑龙江 | 2023 | 专科批A段 | 普通类 | 413/10209 | 文科 |
二、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考核,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具体报考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ntyzs.njrts.edu.cn/)。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基准分数按照“投档分数+同分排位”的规则进行排序,即投档分数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江苏考生按上述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后仍有同序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无限制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5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元-1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专项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300元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一次性全额减免学费(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或一次性半额减免(最高不超过4000元/学年) | 全额无限制、半额不超过在校生总数的2‰。 | ||
爱心基金 | 一次性发放不超过2万元补助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一等奖获奖人数为学生人数的3%;二等奖获奖人数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获奖人数为学生人数的15%; |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5000元 | 获奖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2‰。 | ||
自强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1500元 | 获奖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8‰。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74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8.5元 | 约300个岗位 | ||
社会资助 | 企业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1000元 | 无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