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3:54:0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南昌工程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昌工程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南昌工程学院在陕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31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24分。南昌工程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5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08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9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4/-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86/1609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0/4679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42/13994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1/7002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4/39818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1/10547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2/30127 | 文科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0/6527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8/18029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6/6130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7/24474 | 文科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62/5237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36/19961 | 文科 |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27/131960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537/120778 | 综合 |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92/186411 | 综合 |
二、南昌工程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 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进档考生专业。即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招生计划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为提高考生专业满足度,在相应批次招生规模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
第十一条 同分排序规则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需学校自行制定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按以下原则执行:
1、文、理分科招生的省份,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生依次参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3+3”模式高考省份,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3、“3+1+2”模式高考省份,历史类依次参考语文、历史、数学、外语成绩,两门再选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物理类依次参考数学、物理、语文、外语成绩,两门再选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
1、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控制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的录取规则的,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规则和要求。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一的录取规则由学校自行规定的,则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据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成绩如果再相同时则按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计划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定向培养军士报考条件、政审、体检、录取等要求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教育部批准的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除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南昌工程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昌工程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每年约516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0%;三等5%)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实际入伍学生的申请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 25%(一等2%,二等8%,三等15%) |
专项奖学金 | 每人每年1000元 | 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0名每项 | ||
助学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5% | ||
校友(企业)奖学金 | 每年每人1000—5000元 | 共有12个奖项,每年表彰奖励200余名 |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无限制 | |
专项困难补助 | 200—5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无息借款 | 每年:1000—4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6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按学费标准全免或半免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为10000元/项;其余级别立项项目经管文类项目资助额度为800-1500元/项,理工类项目资助额度1000-3000元/项。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对立项的重点项目按照2000-4000元/项资助,一般项目按照600-1500元/项资助。3.“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对立项的重点项目按照1500-2000元/项的标准资助,一般项目按照1000-1500元/项的标准资助。4.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免费为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提供经营场地、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等。对于创新类团队只需交纳水电等费用,免场地管理费;对于创业类团队根据入驻创业园年份递增场地管理费(第一年前5个月免费,后5个月10元/m2·月;第二年20元/m2·月;第三年30元/m2·月)。 | 根据申报、评审结果决定 | |
“添翼工程”技能提升资助 | 学生免费,学校资助 | 每年培训1000人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