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4:00:4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南昌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南昌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南昌师范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84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80分。南昌师范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70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0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5/6199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3/17454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48/7862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20/26139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32/15657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39/2541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2/8315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5/26083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5/13746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9/32293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4/48349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0/15119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0/13053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5/19050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9/8133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5/18331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0/71822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6/17435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00/9169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18/25171 | 文科 |
二、南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总原则:对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史类、理工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政策法规及各生源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生源省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生源省如实行梯度志愿投档,遵循“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排队的依据为:(一)文史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二)理工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录取专业时,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有关规定与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学校在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时,执行各相关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外语语种。新生报到注册后所涉招生专业录取考生不满25人的,学校可将已录取学生先行告知后再调剂到同层次相应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除另有规定,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达不到录取标准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三、南昌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昌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 4400 元;二等 3300 元;三等 2200 元。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一等16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一等约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约占学生总数的6%;三等约占学生总数的1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300元 | 约12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费全免/半免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 | ||
困难生活补助 | 600元/人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库中未受助人数的5% | ||
重大变故专项补助 | 父母亡故类家庭重大变故1500元/人;重大伤病、意外事故类家庭重大变故1000元/人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 | ||
助力成长资助 | 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 1000元/人 | 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 | |
困难毕业生校内配套求职创业补贴 | 600元/人 | 在申请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中选10%品学兼优的特别困难毕业生 | ||
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奖励 | 1000元/800元/600元 | 毕业当年参加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到基层、西部和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的普通应届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