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右江民族医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3:59:48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右江民族医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右江民族医学院在四川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532分;右江民族医学院在重庆本科批普通类历史类录取分数线485分;右江民族医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85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32/72000 | 理科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6/62682 | 物理类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5/14035 | 历史类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0/80484 | 理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0/103422 | 理科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85/46554 | 理科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0/57178 | 物理类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70/48047 | 理科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1/152362 | 物理类 |
二、右江民族医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若部分专业计划未完成,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为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面向广西招生。考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分别与学校和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免费教育协议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七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生仅面向广西招生,执行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政策。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高校的预科学院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结业,根据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分配计划,按学生志愿和预科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分流直升本科各专业学习;理科考生只能分配到理科招生专业,文科考生只能分配到文科招生专业,与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少数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A类和B类两个批次进行录取。其中A类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投档模式,招生对象主要为广西区内老、少、边、山、穷县(区、市)农业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B类为少数民族预科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招生对象为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第十八条 民族班专业招生对象为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安排在广西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
三、右江民族医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右江民族医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10000元不等,具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评定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8000元/人 | 13人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 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一等20%,二等40%,三等40%) | ||
优秀毕业生 | 500元/人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16-42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8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学术科研先进个人 | 200元/人 | 无限制 | |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 200元/人 | 无限制 | ||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 200元/人 | 无限制 | ||
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正式入伍者5000—18000元/人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500-2000元/人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