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医科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6:59:0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广西医科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广西医科大学在天津本科批A段物理、化学(2科必选)录取分数线619分;广西医科大学在辽宁本科批普通类历史类录取分数线493分;广西医科大学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文科录取分数线399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类别 |
天津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616/9256 | -1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综合 |
天津 | 2023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556/22896 | -2 | 物/化/生(3选1) | 综合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13/84913 | 物理类 | ||
山西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46/16663 | 理科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49/16290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49/16290 | 物理类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3/12720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70/5400 | 理科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99/12360 | 文科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392/13560 | 文科 | ||
江苏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23/104327 | -1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类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60/95436 | 综合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11/35580 | 物理类 | ||
海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45/5332 | -2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综合 |
海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12/9455 | -1 | 物/化/生(3选1) | 综合 |
广东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66/56411 | -20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物理类 |
广东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5/149914 | -201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物理类 |
广东 | 2023 | 本科批 | 联合培养 | 544/82486 | -20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物理类 |
二、广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第十条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份,按所在省份公布的规则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部分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要求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
1.本科专业: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法医学、精神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药学、中药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医学工程、医学实验技术、护理学、助产学、运动康复
2.高职专业: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药学
(二)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三、广西医科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广西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资助人数由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下达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资助人数由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下达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根据上级当年分配的资金总量和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及贫困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资助人数由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下达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资助人数由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下达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分为三个等级:一级2000-3000元/人,二级1000-2000 元/人,三级500-1000 元/人。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8000元 | 本科学生总数的3%以内 | |
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 | 3000元 | 15人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特等奖每人每年3000元;一等奖每人每年15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8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500元。 | 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学生总人数2‰;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学生总人数的2%;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学生总人数的5%;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学生总人数的8% | ||
优利特奖学金 | 2000元 | 10人 | ||
校内助学金 | 广西医科大学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4300元,二等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2300元,三等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 学校根据当年资金总量或奖励名额情况和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及贫困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 | |
心新起航助学金 | 一等助学金为每人每年1200元,二等助学金为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助学金为每人每年800元。 | 资助人数为全校符合参评条件新生总数的7%左右(约300人/年) | ||
杏湖助学金 | 1000元 | 资助人数为全校本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15%以内 | ||
勤工助学 | 原则上固定岗20元/小时,按月计酬,每月发放300元;临时岗按12元/小时计酬,上限不超400元/月。每周工作时长不超8小时,每月不超40小时。 | 约1300个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