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林理工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1 07:12:23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桂林理工大学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桂林理工大学在宁夏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386分;桂林理工大学在甘肃本科一批I段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42分;桂林理工大学在陕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录取分数线427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5/- | 理科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93/- | 理科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5/- | 文科 |
新疆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51/- | 文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86/16093 | 理科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0/7752 | 文科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40/14312 | 理科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04/20490 | 理科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18/3890 | 文科 |
青海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64/8751 | 文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一批I段 | 普通类 | 442/30537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17/41310 | 理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337/84364 | 理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68/12009 | 文科 |
甘肃 | 2023 | 高职(专科)批R段 | 普通类 | 416/27423 | 文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7/72889 | 理科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32/134046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435/67333 | 理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9/17417 | 文科 |
陕西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1/45890 | 文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479/39709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0/103988 | 理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376/129811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4/17348 | 文科 |
贵州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76/42375 | 文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37/67260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8/97433 | 理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45/175581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2/23718 | 文科 |
四川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62/73353 | 文科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97/175160 | 综合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456/274635 | 综合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485/202694 | 综合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38/119468 | 综合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535/123288 | 综合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专科专业 | 488/174718 | 综合 |
安徽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10/73453 | 理科 |
安徽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417/178243 | 理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04/21181 | 文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5/39561 | 文科 |
二、桂林理工大学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省(市、自治区)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录取,若出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艺术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参照第十四条)。
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对于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类等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三、桂林理工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桂林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 | 每生每年2000元 | 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寒假返乡路费补助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区外200元/人,区内100元/人;2.新疆籍学生补助标准为: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每人500元,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300元,其余每人200元。 | 无限制 |
少数民族学生补贴 | 每生每年4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大二至大四学年: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元/人;三等奖学金200元/人。 | 1.特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的3%;2.一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的4%;3.二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的7%;4.三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的20%。 | |
卓越工程师专项奖学金 | 大一至大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 1.一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实验班学生人数的10%;2.二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实验班学生人数的15%;3.三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实验班学生人数的25%。 | ||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奖学金 | 大一至大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 1.一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人数的10%;2.二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人数的15%;3.三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人数的25%。 | ||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毕业班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6000元/人;二等奖学金4000元/人。 | 无限制 | ||
毕业生就业奖学金 | 20-200元/人 | 无限制 | ||
毕业班学生奖学金 | 一类奖学金:2000元/人;二类奖学金:1000元/人;三类奖学金:20-200元/人。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不超过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1500个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