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汉江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4:25:0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汉江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汉江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汉江师范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90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503分。汉江师范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17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08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1/-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90/5511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76/10073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8/8570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1/18318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0/10273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0/27250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0/13099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15/28059 | 文科 |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0/113056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03/27387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7/8971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8/18029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2/7843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5/18525 | 文科 |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69/85412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专科专业 | 499/163748 | 综合 |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99/170538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453/283802 | 综合 |
二、汉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的体制。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资格线和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其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本校,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的相关政策执行。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非高考改革省份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实行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填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相关信息(高考分数、志愿、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进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0.6)*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3.书法学专业(梯度志愿)按“(考生文化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0.5+体育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投档时生源省份已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成绩录取;
2.若部分省份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照湖北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对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学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各生源省份高考分数相同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均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录取时参考同分排位值情况确定考生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兼顾教师职业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三、汉江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新生入学生活补贴 | 每生每年500元 | 每年120名左右 |
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 每生每年1000元 | 以学校审批为准 | ||
校内奖学金 | 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200元;三等1000元 | 15%(一等3%,二等4%,三等8%) | |
国家奖学金提名奖 | 每生每年2000元 | 按二级学院学生人比例适当分配,总人数不超过当年国家奖学金人数 | ||
学费减免 | 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按学费标准的100%、80%、60%进行减免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正常教学期间每月400-600元,寒暑假每天100元; | 正常教学期间固定岗100个以内;寒暑假及临时岗以学校审批为准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或每天100元。 | ||||
感恩诚信励志教育先进个人 | 每生每年1000元 | 每年30名 | ||
走访慰问资助 | 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或疾病的学生,2000元生/年;特困学生1000元生/年;困难学生500元生/年;一般困难学生300元生/年。具体由学校审批为准。 | 以学校审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