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牡丹江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7:01:00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牡丹江师范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牡丹江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牡丹江师范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08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30分。牡丹江师范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69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04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6/68791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8/18929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08/3869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46/61532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300/79704 | 理科 | |
2023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430/7852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85/14851 | 文科 |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310/32688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77/6228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53/15993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9/10383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4/29601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9/85406 | 理科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3/10069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9/23732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7/147750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2/37574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2/160999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5/34493 | 文科 |
二、牡丹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投档比例: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进行设置。
第九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
考生需要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1.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舞蹈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或所在省份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育类专业
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照顾政策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
(五)相同条件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等效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如无照顾政策,普通类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艺术类、体育类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相关高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加数学之和、外语。
第十条 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法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
三、牡丹江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0.19%,每年约24人左右,具体以教育厅下达指标为主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二年级(含)以上学生3.7%,每年约450人左右,具体以教育厅下达指标为主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在校生30%(一等5%;二等7%;三等18%)每年约3950人左右,具体以教育厅下达指标为主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上限0.8万元/生/年,研究生上限1.2万元/生/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2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非师范专业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350元;二等250元; |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15%(一等5%,二等10%) | |
师范类专业学生专业奖学金 | 每年:一等180元;二等130元; | 师范类专业学生15%(一等5%,二等10%)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原则上没有不能用工不能超过30小时 | 约100个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