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财经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7:35:38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黑龙江财经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黑龙江财经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黑龙江财经学院在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10,文科录取分数线为350分。黑龙江财经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45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79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1/180738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7/65530 | 历史类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05/89467 | 物理类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24/25712 | 历史类 | |
黑龙江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10/7587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50/22352 | 文科 |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5/13111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9/46692 | 文科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3/13213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0/39933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3/18987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1/65116 | 文科 |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37/8436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20/26139 | 文科 |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295/-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5/- | 文科 |
二、黑龙江财经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条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黑龙江财经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在专业分配时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随机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如学校计划未完成,将对社会公开征集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有要求的按当地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语文的顺序排序;再出现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和程序如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生志愿,结合在校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一考试,学校不组织专业校考。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术科同分考生再按照文化课原始成绩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承认生源所在省、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三、黑龙江财经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黑龙江财经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5%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一等0.43万元/生/年;二等0.33万元/生/年;三等0.23万元/生/年。 | 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800元;三等400元 | 6%(一等1%,二等2%,三等3%)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200元 | 约30个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