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24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16 01:46:06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在河北本科批录取分数线439分;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在山西本科二批C段理科录取分数线361分;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在河南本科二批理科录取分数线420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2023各省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B段 | 普通类 | 495/38604 | 472 | -1 | 不限 |
天津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B段 | 普通类 | 489/40185 | 472 | -2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河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9/183522 | 439 | ||
河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34/67682 | 430 | ||
山西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C段 | 普通类 | 361/- | 344 | ||
山西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C段 | 普通类 | 396/- | 369 | ||
江苏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0/164240 | 448 | -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河南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0/300076 | 409 | ||
河南 | 文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9/94646 | 465 | ||
湖南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0/121191 | 415 | -10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湖南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46/46500 | 428 | -10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广东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9/188464 | 439 | -20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广东 | 历史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3/76505 | 433 | -20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海南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8/35874 | 483 | -3 | 物理、化学(2科必选) |
海南 | 综合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8/38472 | 483 | -2 | 不限 |
二、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五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七条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科类/历史类、理科类/物理类),艺术类(含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含粤语)等统考及校际联考类、艺术校考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投档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等。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类(文科类/历史类、理科类/物理类等)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无排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以相应招生省份相关工作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无排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以相应招生省份相关工作规定为准。
(二)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发放相应“专业测试合格证”。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及艺术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艺术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文化分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分排位较高者(不分文理)。对于要求相应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后才能报考高校相应专业校考的省份,文化课成绩必须满足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线,且相应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从第一志愿开始,计划未完成时,认可各省省级统考相关或相近子科类的合格成绩及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