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传媒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02 07:37:12 来源:中考助手网 www.zhongkaohelp.com一、天津传媒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天津传媒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天津传媒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67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43分。天津传媒学院在江西本科二批普通类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54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86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科类 |
河北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2/55494 | 历史类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C段 | 普通类 | 408/- | 文科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8/42921 | 文科 |
江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4/12045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6/41473 | 文科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67/133291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3/47422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8/18400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8/58591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1/27703 | 文科 |
甘肃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353/75863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K段 | 普通类 | 430/23060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二段 | 普通类 | 326/1668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段 | 普通类 | 378/7363 | 文科 |
二、天津传媒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八条 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我院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少于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及原则。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录取原则与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相冲突时,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自主招生考核评价中使用。
第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以“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或专业大类志愿排序录取”为原则。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是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同等情况下,文化考试成绩优秀考生优先录取。文化和专业分数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如录取原则与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相冲突时,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第一时间查询录取结果,并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天津传媒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天津传媒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1.5%,每年约99人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在校生10%(一等5%;二等2.5%;三等2.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学费减免 | 减免1000—3000元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天津市共奖励800人 | |
天津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奖励3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 | 每年:一等6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 7.5%(一等1.5%,二等3%,三等3%) |
优秀学生干部 | 每人200元 | 占校级学生干部总数的10% | ||
校级自强自立大学生年度人物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6人 | ||
校级大学生年度人物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6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3000元 | 符合申请条件者 | ||
校级助学金 | 每年:1000元 | 共奖励100人 | ||